为进一步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大城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特殊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按照“全面排查、从严整治、规范市场、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将专项检查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执法人员以县城区、城乡结合部、国省道沿线为重点部位,对孕婴店、超市等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一查经营主体资质。核查经营者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否载明婴幼儿配方乳粉。二查企业经营行为。重点检查经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设专柜销售,是否设置专柜标示,店内食品广告的内容是否合规;是否按要求储存和销售食品,有无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的设备,以及是否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处置、销售记录等相关制度。三查产品相关情况。重点检查产品外包装标示内容,包括是否标示或间接暗示产品有代替其他产品或药物的标语,是否添加禁止添加于食品的物质,有无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过期的产品,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无中文标签、国内代理商、检验检疫证明等。
自专项检查以来,共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单位110户次,发现问题隐患1处,罚款金额0.7万元。下一步,大城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专项检查工作力度,督促特殊食品经营企业落实特殊食品追溯机制,全面规范销售特殊食品经营行为,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