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增设固定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了规范我市的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提升文明出行理念,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任丘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在以下地点增设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6023。
二、电子警察设备位置及方向:
1.381省道流河-满城155公里800米,东西双向。(任丘高阳界)
2.106国道161公里750米,南北双向。(任丘河间界)
3.106国道139公里500米,南北双向。(任丘老收费站)
4.106国道134公里900米,南北双向。(任丘北辛庄检查站)
5.381省道流河-满城149公里120米,东西双向。(庞家营路段)
6.106国道152公里900米,南北双向。(石门桥东关张路段)
7.381省道流河-满城151公里500米,由西向东单向。(大广高速桥)
8.106国道156公里250米,南北双向。(南石门桥村路段)
9.381省道流河-满城152公里900米,由东向西单向。(治超站路段)
10.381省道流河-满城139公里,由西向东单向。(京九铁路桥)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启用日期:2022年7月14日0时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任丘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