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固安县医调委主动介入纠纷保稳定)
固安县医调委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成功调解一起医疗纠纷案件。
2022年4月6日,患者李某飞因慢性阑尾炎急性发作在县某医院行腹腔镜下阑尾切除术,术后出现腹腔外大量出血(医院方提供资料为约400mi);由于医患双方分歧较大,多次协商均未达成和解,至矛盾激化。司法局了解情况后,积极引导医患双方向医调委申请调解。固安县医调委也启动主动介入程序,立即与医患双方取得联系,讲明利害关系,希望双方通过我委的调解将矛盾化解。
6月13日,医患双方向县医调委提交调解申请,我委受理了此案,启动人民调解程序。
首先,我委分别向医患双方索要了病历资料、诊疗经过介绍、对事件的认识、对对方要求的认可和拒绝的理由、答复等书面资料;其次,认真对上述材料从医学和法律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找到双方的主要矛盾和分歧点。第三,为了不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也为了疫情防控及不让当事人跑冤枉路的需要,我委采取坚持“上线、线下”相结合,当事人“背靠背”,调解员与当事人采取电话、短信、微信或单独见面的方式进行沟通,待双方都对对方的解决方案从总体上认可,只差细节需要沟通协商时,才将双方当事人组织在一起进行商讨,最后达成一致再出具调解书,了解纠纷、握手言和的调解思路。
调解过程中,一开始,虽然是当事人“背靠背”,但是,在于调解员单独进行沟通中,仍然是互相指责、诉苦,互不相让,双方“火药味”十足,调解员凭借对案情的全面掌握、对医学常识的了解、对双方当事人心里的掌握,在与双方进行沟通时,对双方提出的解决方案逐条进行分析,剔除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的主张,对调解不成,被迫采取医疗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理或进入诉讼程序解决争端对双方各自的不利因素进行分析解读,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促使双方放弃了不合理的要求和主张,达成了意见一致的解决方案;最后,调解员选择在人的情绪最稳定的上午将双方当事人组织在一起对调解协议条款细节进行商榷,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协商,双方意见完全达成一致,整个过程中,双方尽释前嫌,没有了之前的剑拔弩张、唇枪舌剑,取而代之的是心平气和、和谐礼让,调解书在一团和气的氛围下当日制作,即使签字生效,约定事宜也当天各自履行完毕,调解圆满结束完成。
该案的成功调解,县医调委即做到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医疗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和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同时也消除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行政及信访资源。(固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