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港澳高速北京方向沙河服务区附近发生一起三车追尾的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在最右侧车道追尾一辆重型半挂货车,随后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又追尾了小轿车和半挂货车。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半挂车驾驶人未受伤,小轿车驾驶人丁某轻微受伤已撤离车外,而重型厢式货车驾驶人齐某受伤被卡在驾驶室内。
时间就是生命,民警在做好现场预警后立即协同消防和急救人员展开救援,由于营救及时,齐某无生命危险,目前正在恢复中。
经调查,事故发生主要原因为后两车驾驶人疲劳驾驶。事发当天,小轿车驾驶人丁某独自驾车于15时许上的高速,8小时左右的路程仅中途休息了半小时左右;重型厢式货车驾驶人齐某独自驾车于13时许从西安出发连续驾驶约10个小时,除吃饭加油外仅休息半小时;二人在驾驶过程中均处于疲劳状态致使引发事故。
小轿车驾驶人丁某告诉民警,事发时自己有点犯困,在赶往前方距离没多远的服务区过程中瞌睡了一下就追尾了大货车,追尾后刚撤离至安全区域内报警,货车就又撞了上来发生二次事故。
经第二次撞击,被两辆货车夹在中间的小轿车变得“惨不忍睹”,如果不是小轿车驾驶人及时转移到护栏边,后果将不堪设想。
河北高速交警提示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规定: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
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