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大城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利用双休日时间远程通过“冀时调”系统和电子送达平台成功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2020年6月2日,郑某驾驶机动车在大城县大荆河路段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由北向南驾驶电动三轮车的马某相撞,造成马某及乘车人谢某受伤。郑某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因马某、谢某与郑某对损失存在较大分歧,导致双方调解未成,马某、谢某将郑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大城法院诉前调解团队调解员收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因郑某、马某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郑某提出自己已经垫付部分医疗费且有车辆损失需要马某赔偿,导致双方初始调解意见差距较大。经调解员多次向双方当事人就相关法律问题答疑解惑后,双方各让一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即双方责任互抵后,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马某、谢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8577元,保险公司给付郑某垫付的医疗费和车辆损失共4482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因保险公司在外地无法到庭,调解员利用“冀时调”采取网上视频调解、在线签署调解协议,并用电子送达平台成功送达调解书,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大城县人民法院深入落实重塑“廊坊经验”工程,开展“双休日大调解”活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既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