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沧州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哲,审管办主任孙广贞到运河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运河法院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党组书记、院长李振勇主持座谈。
座谈会上,李哲院长听取了运河法院前两季度审判执行质效工作,对运河法院推进小额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今后做好法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各项工作标准。运河区作为中心城区,运河法院的工作也要高标准,要进一步保持工作优势,同时对于不足的地方要查漏补缺,补齐短板。要紧盯服判息诉率、执行到位率等弱项指标,层层分解责任,细化措施,攻坚克难,促进各项工作快速提升。
二要强化推进诉前化解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诉前调解工作,在控增量、减存量上下功夫。要提高矛盾化解的政治站位,摈弃“案件越多越好”的理念,与辖区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诉源治理工作,让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苗头、解决在诉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加快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要准确理解、积极推进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认真学习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一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诉讼标的额达到标准的案件,尽量引导当事人选择小额诉讼程序。
李振勇院长表示,下一步运河法院将在市中院的有力指导下,鼓足干劲提高各项审执质效指标,加强诉前化解力度,进一步推广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坚持司法为民,积极作为,针对存在问题,找准工作方法,抓好落实各项工作,努力把运河法院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