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小槌普法】向家暴说“不”!博野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第9期))
近日,博野法院作出2022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依法对遭受家庭暴力的申请人程某给予人身安全保护,有效防止家庭暴力行为继续发生。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与被告程某于2001年左右经人介绍相识并相恋,2005年二人按民间习俗举行了婚礼,后生育了两个子女,原本一家四口生活美满,但这幸福生活却被程某的一次家暴行为打破。2021年9月,醉酒的程某回家后与张某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便拿起木棍重重打在张某身上,造成张某满身伤痕。程某的此次家暴行为让张某有了离婚念头,但念及子女年纪尚小,便对其暴力行为选择忍让,未提出离婚。可是忍让不仅没能解决夫妻之间的矛盾,还让程某更加肆无忌惮地对张某施暴。此后夫妻双方多次发生争吵打架,原告受到严重的家暴威胁。最终,张某选择运用法律武器维权,以迫切需要保护其本人人身安全为由,向博野法院申请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收到案卷材料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家暴威胁的紧迫性,当日便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申请人有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其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中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当即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程某对申请人张某实施殴打、威胁、谩骂、恐吓等家庭暴力。
典型意义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该法的核心内容,其主要作用在于预防和及时制止家庭暴力。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的“保护伞”,筑起“隔离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或再次发生。
法官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