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县再次成功救助一只“落单”的红隼幼鸟)
继6月7日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后,6月21日,唐县再次成功救助一只“落单”的红隼幼鸟。
据了解,2022年6月21日下午2时左右,唐县唐龙集团职工韩鹏飞在该集团办公楼后发现一只外形似鹰的小鸟,疑似野生鸟。人靠近驱赶,它也不飞走。考虑到小鸟可能是体力不支,他赶忙找来水和食物,小鸟既不吃也不喝。他随即又把目标移至附近树木和房屋,通过查看,并没有发现鸟巢。为了让小鸟得到进一步救助,他立即通过野生动物宣传资料上的电话联系到了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韩鹏飞(左一)将红隼幼鸟移交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
接报后,该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通过查看,没有发现其有明显外伤。经与网上图片比对,初步判断是红隼。后经保定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专家确认,该鸟确系红隼,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由于其翅膀上的绒毛尚未褪尽,属于幼鸟,尚不具备完全飞行能力。鉴于此,暂由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带回喂养观察,待其能够自主飞行后,放归大自然。
“现阶段正值红隼等野生动物繁殖期,幼鸟出巢试飞,受恶劣天气或自身飞翔能力不足等因素影响,难免出现意外”,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刘京伟说。
近年来,特别是随着林长制的全面推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现了由单一部门管理转变为县乡村三级林长网格化管理,野生动物宣传、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市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全县上下已经形成了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越来越多的鸟类前来栖息、逗留,不少“稀客”变为“常客”,体现了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向好。(于玉芬 王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