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新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现将我县新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分布点位及采集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设备分布点位
龙城路与永昌大街交叉口、龙城路与东门外大街交叉口、燕新线与卢昌线交叉口(刘田各庄镇街里)、卢昌线与Y029乡道交叉口、京哈线226公里587米(青龙河大桥路段)、京哈线246公里199米(韩官营村路段)、山深线107公里705米(杨家坨村路段)、205省道43公里418米(国阳钢厂南369米)、205省道49公里947米(大岭村路段)、205省道88公里440米(高各庄村路段)、三抚线100公里493米(鹿角峪村东路段)、蛇刘线37公里400米(刘家口村路段)、205省道康各庄村路口东69米、燕新线18公里400米(三分村路段)、燕新线19公里190米(秦庄头村路段)、燕新线27公里194米(后双庙村路段)、燕新线40公里978米(潘打窑村路段)、卢昌线24公里725米(铁庄村路段)。
采集违法行为
智能卡口设备,对不系安全带、驾驶时接打电话、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禁令指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上述电子警察设备,对违反交通信号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禁令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设备启用时间
以上新增设的道路交通监控抓拍违法点位,自发布之日起5日后,于2022年6月26日零时启动抓拍。
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6月20日
来源:卢龙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