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货车作为一种运输车辆,并不是用来搭载乘客的,因为货车的后斗上,没有安全带的保护,更没有其他的安全保护措施,再加上是露天开放式设计,哪怕一个急刹车或者一个急转弯,都充满着极大的危险。
6月13日,青县交警大队曹寺中队执勤交警在清州镇小张庄村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货厢违法载人,十分危险。执勤民警当即对该车辆拦截检查。经询问,该货车准备去送货,货厢里蹲坐着1名男子,毫无安全防护措施。针对其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回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了货车违法载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回某某驾驶货车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青县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
车辆后斗载人是非常严重和危险的违法行为,由于车辆后斗没有设计载人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拐弯、急刹车及遇到紧急情况时,乘坐人员极易发生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导致人员伤亡。为了您的安全,请大家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货车、拖拉机、超员车出行,也不要驾驶货车载人,请广大驾乘人员一定要依法、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