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年初工作部署,结合县局实际,开展旅馆业、娱乐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过统一部署、统一任务、统一行动,有效整合利用现有执法资源,提高抽查效能,强化事后监管,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6月17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比例
抽取全县范围内旅馆业、娱乐场所,本次抽取20%作为检查对象。
三、抽查事项
对旅馆业、娱乐场所从业单位进行检查。
四、抽查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在相关人员的见证下,以公开的方式,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县局双随机办负责沟通、协调、组织 “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实施抽查工作;
2.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每个部门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布置,认真抓好落实。此项抽查工作是强化放管服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的要求背景下,发挥部门联合监管优势、执法优势和人员优势的一次创新探索,对构建新型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抽查工作水平的一次“大练兵、大检阅”。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加强沟通联系,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各负其责,横向要加强部门之间和内部相关业务科室的沟通联系,纵向要加大对基层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沟通解决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凝心聚力共同推进抽查取得实效。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发现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工作总结于6月30日前由抽查实施部门汇总上报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