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22时50分,沧州市公安交警三大队交警在市区迎宾大道与御河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行驶中的摩托车发出很大的异常声响,当即依法拦停该车。经询问,驾驶员马某承认自己的摩托车排气管改装过。执勤交警依法对其摩托车进行扣留。6月15日19时,驾驶员马某将改装过的排气管拆除后,市公安交警三大队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6月15日,市区共出动警力57人,设置卡点9处,共检查各类摩托车60台次,查处“炸街车”2辆(改变机动车外形和登记结构1起、无号牌1起),已经分别作出相应处罚。
“炸街车”,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行驶中制造大量噪音,干扰百姓正常生活,还因动力强、速度快,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道路安全。
为了给市民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沧州市交警始终坚持对“炸街车”零容忍,发现一辆,处理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