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题培训市场主办者 源头管控食用农产品)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贸(集贸)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全面落实各项义务,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三强农贸批发市场、华克综合集贸市场(安头屯市场)、华克市场建设服务有限公司(花园市场)、刘宋综合集贸市场、香河农邦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祥河农贸市场)、菜篮鲜生贸易有限公司市场开办者全部参会。
会议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的义务与法律责任进行了逐条阐述及解读;进一步规范指导市场开办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同时,向市场开办者发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用农产品宣传海报360余份,并对全部与会人员进行闭卷考试。
食用农产品市场一边连着田间地头,一头连着百姓餐桌,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落实市场准入、食品安全等相关义务,倒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强化食品质量,有效从源头防范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向餐桌。会议要求所有与会人员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要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义务。对本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销售者履行义务。二是要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督促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建立质量安全自查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不得采购和销售。严禁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四是充分发挥快检效能。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开展快速检测,加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退市监督检查,对有不合格记录的食用农产品及其经营者实施重点检查,严防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再次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