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阜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推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呵护企业高质量发展)
阜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印发《关于申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通知》,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用“正面激励”效应引导企业自行提升管理水平,用实际行动落实生态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稳定经济大盘的助企帮扶政策。
《通知》明确,凡是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均可落实“原则上只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不随意入企执法检查和加强培训指导,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帮扶政策。
“通知”要求:各排污单位要将申报监督执法正面企业作为提升企业形象、助力企业发展、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和难得机遇,对照“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条件和程序”抓紧整改、补齐短板,积极申报审核资料,争取早日纳入正面清单范围,早日落实惠企帮扶政策。
“通知”强调:对于纳入清单的企业不等同于“不管不问”、“降低要求”,而是利用无人机、走航车、卫星遥感、分表计电、在线监测、VOCs报警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程度减轻对企业干扰,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多海峰表示:阜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多海峰表示,阜城县将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加强正面推动、正面引导、正面激励,充分发挥正面清单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提高更多企业主动整改、自觉提升的积极性,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阜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在河北奥氟隆防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审核
阜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在河北冉旭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开展现场审核
阜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在申报监管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审核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