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河北省《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保证尽快将稳岗补贴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请在沧州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中的“稳岗返还”模块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确认,早确认早拨付。
一、申请条件
参保单位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按照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之比确定)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我省为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单位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稳岗返还的单位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严重失信参保单位、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予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二、返还标准
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至90%。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1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00人及以上的按30%返还,300人以下的按90%返还。稳岗补贴优先用于缴纳社保费。
三、申领流程
参保单位通过沧州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中的【失业待遇】——【单位稳岗返还补贴申领】模块对推送的信息进行确认,各单位要认真核实“单位开户行”“开户账号”“银行户名”“缴费金额”等信息。如确认无误,在“请确认以上信息”栏选择“确认无误”,同时对下面的承诺进行确认,填写联系电话,然后依次点击“保存”,“材料上传”,“提交经办”即可。社保经办机构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核实单位享受政策条件,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提示:银行开户信息等内容为空的,请在【单位变更登记】中进行填写,务必仔细核对,账号中不得有空格等符号,上传材料为营业执照与开户许可证,待审核完毕之后再申请稳岗,非CA用户填写后需携带业务单及相关资料至前台,前台受理并上传资料方可进行审批。
操作流程如下图: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如有未尽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3239355
河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