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河北省政府,省公安厅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促进二手车流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市从即日起对外省转入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凡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均可办理转入业务。对于其他类型车辆及省内流通的二手车仍执行原二手车流通政策。
01
允许转入车辆的范围
省外转入的小微型非营运二手车。
02
如何查询机动车排放标准
登录机动车环保网,网址:。
03
二手车转入业务办理渠道
1.通过交管12123机动车转籍申请线上办理;
2.到服务网点现场办理。
04
现场办理要提交什么材料
1.现
2.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05
哪些地点可以办理
重点提示
1、档案已经实现电子化网上转递,无需提取车辆纸质档案;
2、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机动车所有人在转出地、转入地均可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
3、所有车辆需要在二手车交易发票开具地办理车辆查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