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官宣!取消!)
6月10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网站发布消息,明确提出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按照国务院、河北省政府、省公安厅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促进二手车流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外省转入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凡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均可办理转入手续。对其他类型车辆及省内流通的二手车仍执行我省原二手车流通政策。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持续推进二手车登记“跨省办”“网上办”“便捷办”,车主在迁入地、迁出地均可办理车辆交易登记,实行二手车档案资料电子化网上转递,鼓励引导群众通过“交管12123”办理车辆转籍,最大限度便利二手车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