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展疫情防控期间 保供单位督查工作)
面对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全力做好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和保供稳价工作,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海昌带领餐饮股、流通股、食品生产股全体执法人员对县域内保供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疫情防控、物资供应等工作进行督查。
此次督查先后深入永清明珠超市、明珠购物广场、华联超市、永客隆超市、宏光水产、知味轩、金彪饭店、永盛酒楼、阳光酒楼、海棠湾餐饮等保供单位,重点就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明码标价及索证索票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与相关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目前我县各商场超市整体上生活物资供应充足,生活必需品价格相对稳定在可控范围内。
此次督查要求,一是所有保供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开展线上无接触式订购、配送服务,并做好各环节消杀、配货人员防护工作。物资配送情况及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等要详细记录。非保供单位要关停到位,确保疫情防控不出问题。
二是保供商超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对进入商场超市人员要进行验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确保不扎堆、不拥堵。要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体温监测和定时环境消杀通风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商场超市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确保蔬菜及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不得哄抬物价、肆意涨价。对发现的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未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全力确保疫情期间价格稳定。
四是餐饮保供单位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要两手抓、两手硬,容不得任何忽视。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规范供餐。
疫情当前,更要“食”在安全,此次共督导检查8家保供餐饮单位、7家保供商超,责令关停非保供餐饮单位9家、非保供粮油店2家。
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