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抚宁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东杰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红、杨占起、赵晗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21人,实到会1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上级下达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区监委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区监委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等五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五项联动监督的报告;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政府重点项目建设等五项工作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刘松涛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孙永钢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政法工委主任、韩新立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主任、张京辉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副主任、聂立军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建设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随后举行颁发任命书仪式,刘松涛代表被任命人员作表态发言,新履职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
会议指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是一项长期工作,事关人心向背和党的执政基础,需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区监委要从政治高度认识和把握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要注重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持续保持惩治基层腐败高压态势,同时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正面典型引导,促进公职人员为民用权、廉洁履职,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人心思进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各位与会人员要进一步提高五项联动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开展联动监督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高质量做好下阶段五项联动监督工作。要进一步把五项联动监督工作做深做实。在工作中勇于担当、勇于创新、勇于破难,积极分析新形式、研究新措施,用创新的思路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安保民,副区长曹丽虹,区人民法院院长张霜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志强,区直有关单位、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