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青县安委办组织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集中收看了2022年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副县长王之强在青县分会场参加会议。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
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我县继续召开会议启动“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并进行动员部署。副县长王之强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王之强宣读了《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宣布2022年青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启动。
王之强指出,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动员全县上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王之强要求,各镇(乡、场)、开发区、县直各相关部门要重点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抓好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落实。一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认真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宣传“五进”和“安全生产沧州行”等活动。二要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三要继续开展自建房排查和燃气治理工作,加强自建房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堵住风险漏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要汛期即将来临,要做好应急预案和演练,做好防汛准备,提高防汛能力,确保安全度汛;五要注意防火和农机安全,夏季高温,火灾和农机事故易发,要努力把夏季高温时期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筑牢安全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