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蓝+城管蓝”助推“依法治市”见实效市检察院与市城管执法局共建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6月1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城管执法局于市人民检察院1号楼会议室举行《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会签仪式,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进一步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助力开创“检察+城管”协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局面。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明,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晨日,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永祯,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级调研员张冰峰出席仪式,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处室负责人、主城区各检察院检察长、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科室人员及2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共计30余人参加活动。
会上,首先由田永祯宣读《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李明与李晨日代表双方一同会签《协作意见》,并分别进行讲话。
李晨日表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代表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和检察系统联合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意义十分重大,开创了城管执法的新领域,拓宽了城管执法的新渠道。今后,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认真总结经验,探索好的模式,继续与其他单位、部门联合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促进“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要奋勇争先,以联合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为抓手,不断提升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李明强调,城市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城管部门的牵头推进,更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城市排水、停车泊位、临时建筑等城市综合管理领域建立了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要求检察部门坚持以公共利益保护为核心,加强法律监督,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充分运用诉前程序,及时化解城市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城市管理监督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城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协助开展调查。对于检察机关向城管部门制发的诉前检察建议,城管部门应当及时认真自查整改。同时,双方要充分运用“两法衔接”等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日常信息交换、案件线索移送与宣传联动机制,并针对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检察、城管两家要每年至少联合开展一至二次专项行动。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影响重大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问题,共同挂牌督办一批案件,充分发挥双方职能和业务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安全生产领域依法行政工作。
公益诉讼是以司法手段保护公益、促进国家治理的重要抓手,老百姓关注的民生热点、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难点,既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推进的重点,也是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要点。检察、城管双方在办案领域、服务对象、职责使命等方面具有一致性,要互为“外脑”、相互支持,解决彼此“单打独斗”,真正把城市管理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摆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最大限度凝聚治理合力,共同办理一批百姓关注的民生典型案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真正达到标本兼治良好效果,真正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造福一方。全力助推张家口向更高水平法治建设迈进,切实为加快首都“两区”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和我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