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4时许,高速交警黄骅大队在荣乌高速天津方向渤海新区服务区对一辆中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摘下口罩查看本人与证件是否相符时,却发现了端倪,驾驶证上的照片和眼前的仿佛并不是同一个人。民警随即询问驾驶员一些个人信息,在问到身份证号时,驾驶员竟称背不过。“这么大人身份证号背不过?”民警发出疑问。但司机并不接茬,自顾自地说:“一会驾驶员过来接(乘客)。”司机的吞吞吐吐让民警更加坚信自己的判断,司机存在问题!于是在进一步追问下,司机终于肯拿出自己的证件,原来该驾驶员是C1的驾驶证,而其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需要B1及以上级别的驾驶证才能驾驶。
最终,该驾驶员因实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第一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予以罚款1500元记9分的处罚;实施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予以罚款100元的处罚,并采取拖移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