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做好我省2022年西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招生工作,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2〕170号)、《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全科等紧缺专业招生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结业考核通过率排名倒数后三位以及被通报要求减招的基地,均减少2022年度计划,分配给紧缺专业招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以及存在新获批专业基地的单位。各基地2023年度专业硕士最大培养容量依据紧缺专业招生情况、住培招生数量及上一年实际培养容量确定。
招生专业为各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经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医师协会备案批准的专业基地。招生以应届本科临床医学类毕业生为主,重点向紧缺专业倾斜,优先满足贫困地区培训需求。2021年全省重新认定的23个基地51个专业的协同单位,不得独立招生、独立培养,在主基地的指导下在约定的有限专业、有限内容和有限时间内开展培训活动。
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全日制5年本科含统招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招收违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我省各医疗机构2020年以后新聘在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师(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2020年以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以后毕业)在临床工作未聘任中级技术职称的医师,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已完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已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全科专业培训。
我省2022年各高校招收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并轨专硕研究生”)按照录取专业参加相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学习。
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系统()将于6月8日零时开放报名,考生报名时可选择一个培训基地中3个专业报名。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各基地招生计划、专业及可接收专硕研究生最大容量培训见附件1、附件2(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1、附件2)。招生工作程序见附件6(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6)。
四、培训过程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36个月,并轨专硕生轮转时间不少于33个月。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人员或已在2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应专业执业工作时间满两年人员(不含并轨专硕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个人申请通过培训基地考核后可减少培训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培训减免后将不再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的相关补助。
单位委派对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由派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4)。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由县卫健局、乡镇卫生院共同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5)。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转发至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结合临床工作实际,分批委派符合招生条件的在职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住培基地要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审核、考核录取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二)加强宣传。招生章程(模板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3)是宣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有效手段,各基地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招生章程的制定工作,紧缺专业要制定优惠政策,确保完成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于6月6日前报省住培管理中心,省里将逐基地审核,核心要素不能短缺,重点内容不能模糊不清。各基地于6月8日前完成招生章程审核,并将最终章程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PDF连同电子版发至邮箱zhupei@hebwst.gov.cn。
(三)严格组织。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执行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专业设置和培训基地容量,细化分解培训任务,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自主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以及是否现场进行理论考试和临床能力测试,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四)突出重点。根据国家卫健委要求,各基地要确保完成全科医学等8个紧缺专业招生和整体招生任务,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优惠待遇政策,引导报考紧缺专业。对不能完成紧缺专业招生任务的基地,将削减下一年度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容量及招生任务计划总量,并扣除相应补助经费。
(五)严肃纪律。各培训基地要严格落实培训招生的相关规定,对出现违纪违规的培训基地,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不按要求报到或退培者(含在培学员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录取并就读),自终止培训起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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