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1日,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处长张健在衡水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契机,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抓手,创新工作举措、主动担当作为,有效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衡水检察机关聚焦主业,惩治与保护双向发力,在全市开展“惩治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并建成“一站式”办案区10所,有效解决被害人因多次询问、反复询问遭受“二次伤害”问题。衡水检察机关加强对在押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将监室打造成为在押未成年人学习改造的主阵地。持续加强对被害人的司法保护。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34名涉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5.65万元。推动建立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零门槛”,帮助3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
核对未成年人入住信息台账
联合县交警队检查县域内10余辆校车
衡水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力度,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思想教育改造。主动推进未成年人民事检察工作。对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检察机关依法支持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今年以来已支持起诉8件。并结合办案开展家庭教育评估工作,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家庭,强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全市共发出督促监护令101份,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38个,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2次。同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2021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涉未公益诉讼案件3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件。涉及未成年人文身、旅馆行业监管、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学生溺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校车安全等多个领域。
深州市市长于波、深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铭东走进文身场所进行调研
为社矫人员讲解“两法”
衡水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据“两法”新规定,提升办案质效。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做好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工作。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升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率。今年以来,1-4月份,全市未成年人不起诉率达70.83%,附条件不起诉率达57.58%。衡水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在家庭保护方面,推进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督促家长履职;学校保护方面,以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促推学校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防控学生欺凌等工作机制;社会保护方面,引入司法社工,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网络保护方面,开展网吧专项整治活动;政府保护方面,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完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等制度规范;司法保护方面,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同时,加强“两法”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合力。市县两级院检察长、院领导、检察官等法治副校长通过法治巡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两法活动。此外,衡水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市直教职员工违法犯罪信息开展了查询工作。组建了集涉未案件办理、青少年维权帮教、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为一体的专业团队“未来工作室”。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95场,发放宣传资料25070册,受益学生144590余人次。建成9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接待来访人员1万余人次。
张健表示,今后,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将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