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反电诈】与诈骗分子赛跑,满城公安成功阻止一起诈骗案!)
近日,满城区大册营镇北宋村刘女士专程来到满城区公安分局大册营派出所,将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 危急时刻伸援手”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对民警及时为其挽回7万余元的损失表示由衷感谢。
案列重现
5月23日上午9时许,满城区公安分局大册营派出所接到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预警,称北宋村刘女士接到境外诈骗电话,经过民警分析研判很可能为境外涉财电信诈骗。为确保刘女士财产安全,大册营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刘女士家中,此时刘女士不在家中且已经无法联系上刘女士,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研判,刘女士被骗风险系数极高,需紧急劝阻。
“她当时已经相信诈骗分子的话了,诈骗分子说我们要抓她,让她一个人独立呆着,不能跟任何人联系。她家里人、北宋村两委干部,还有我们派出所民警想方设法的跟她联系,打她电话不接,后来又一直占线,境外诈骗分子不间断给她打电话,阻止其余人跟她联系。”派出所民警刘永超回忆说。
原来,刘女士接到了冒充公检法的境外诈骗分子电话,告知她的账户涉嫌违法,即将被冻结,需要立即把钱转到一个指定账户上,因为担心账户被冻结,她拿着现金和农村信用社的存折共计7万余元,一个人去转账,民警经过多地辗转,终于在距离刘女士家十华里远的一家农村信用社找到刘女士,“当时刘女士马上就要转账,派出所民警结合北宋村“两委”干部发现她后立即进行阻止,当时刘女士还不理解,经过我们反复劝说、出示证据,刘女士才意识到自己受骗,是我们的工作保护了刘女士的财产安全,随后我们对刘女士开展了反诈宣传教育”,刘永超回忆说。
“冒充公检法”诈骗套路分析
第一步
骗取受害人信任
诈骗分子通过准确报出受害人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职业住址等隐私信息,并通过网络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号码修改为公检法单位的办公电话之后给受害人打电话,自称XX公安局(检察院)工作人员,称受害人涉嫌XX案件,并称会有外地公安机关(检察院)的警官与其联系。
第二步
威慑、恐吓受害人
诈骗分子通常以受害人涉嫌洗钱、邮包藏毒、信用卡透支等违法犯罪,恐吓受害人,并让受害人登录指定网站查看虚假通缉令、逮捕证等法律文书。同时,为了增强恐吓效应,诈骗分子还会冒充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轮番上阵,让受害人误以为自己真的被卷入刑事案件。冒充XX外地公安机关(检察院)工作人员,要求受害人办理网银以便核实自己的身份信息。
第三步
要求受害人转账
当受害人对自己违法犯罪提出质疑后,诈骗分子会给受害人“支招”,要求受害人将自己的资产转入所谓“安全账户”,达到骗取受害人金钱的目的。有的诈骗分子还会要求受害人独自到酒店开房,并利用酒店电脑进行转账操作,以避免被家人朋友看到后识破。
警方提醒
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对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电话进行调查处理;医保、银行、运营商、快递物流、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绝对不会相互转接电话;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让公民个人上网查询“通缉令”“逮捕令”;公检法机关绝对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绝对不会让公民转账汇款。如若受骗,应记清对方电话号码、银行卡号、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即时通讯账号(QQ、微信等)等信息,保留固定相关证据,迅速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