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桃城区医疗保障局“暖心医保”助力乡村振兴)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区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夯实基本保障制度基础,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政策,确保我区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实施,不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我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早、准、实”确保困难群众参保
按“脱贫不脱政策”“应保尽保、分类资助”的原则,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早、准、实”三字方针,率先在全市完成脱贫人口与特殊人群参保工作,“谋划早”:我局认真研究、充分吃透上级新文件精神,于去年9月初联合税务、财政、民政、残联、人社等11部门印发制定了《桃城区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实施方案》,就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进行沟通协调,为脱贫人口及特殊人群参保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数据准”:为了做到脱贫人口及特殊人群医保信息的精准有效,我局积极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加强信息对接,建立脱贫人口及特殊人群信息台账,加强信息数据对比,对符合条例的新增特殊人员及时参保,确保及时享受待遇。“工作实”:严格执行“周调度+日通报”督查制度,坚持每天与税务部门对接,核实缴费人员数据,将未缴费人员名单及时反馈至各乡镇、办、村,并安排医保代办员逐村、逐户进行核实和动员,力争实现不错保、不漏保、应保尽保。
2022年,我区脱贫人口及特殊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全额资助的共3314人,90%定额资助的1334人,共资助144.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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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医保动态监测机制
为不断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存在致贫风险,我局积极开展了医保防贫预警监测工作,积极与河北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对接,并于每月5日前将因病返贫和因病致贫监测数据推送给区乡村振兴部门,区乡村振兴部门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监测范围,在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对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按文件规定予以救助,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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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实施医疗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对其中救助金额较大的人员,进行了走访;对检查费用超过80%的,去医院进行了调查;对于精神病患者中,长期住院需医疗救助的人员,定期检查住院费用。既确保了被救助对象及时得到救助,又保证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2022年第一批医疗救助对象89人,救助报销金额22.5万元,其中低保58人,特困30人,孤儿1人,救助金额已足额发放完毕。
脱贫人口住院“一站式”结算
全面落实好住院“一站式”报销、“一票制”结算管理工作,脱贫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时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一站式”报销,各项待遇在一张发票上记载体现。为确保医疗保障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我局指派专人负责盯办,切实防止脱贫户因病返贫致贫问题。
拉网式走访摸清底数
我局组织业务骨干12人,组成三个小分队,分别深入到河沿镇、赵圈镇、邓庄镇、河东办事处,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脱贫人口“大排查、大走访”活动,逐村走访入户,对脱贫人口的个人参保信息、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逐一核实登记,并详细了解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诉求,掌握一手素材,全面掌握脱贫情况与进展,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