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这个词对于人们来说并不陌生,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刑法并设定刑罚。
酒驾的危害,大家都知道,有多少家庭因此支离破碎,痛不欲生。但是,有些人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冒险,这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
港航交警查获一辆逆行“醉驾”重型半挂牵引车
5月22日的晚上,秦皇岛市公安局港航交警正在海港区海滨路路段处理一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此时,就在不远处的马路对面,一辆集装箱式重型半挂牵引车正在海滨路西延伸立交桥下以“S型路线”逆行而来,见状,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核查,在打开车门的那一刻,只见驾驶员眼神迷离,面色通红,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仪检测,驾驶员苏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每百毫升123毫克!
港航交警正在处理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经询问,更让人大吃一惊,该醉驾司机居然是要驾驶此重型半挂牵引车前往距离此处50余公里远的昌黎,幸亏遇到港航交警及时查处,否则后果难以想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目前,驾驶员苏某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每一个酒驾的人,都会侥幸地认为自己不会有什么意外,只是永远没有人知道,明天和意外,到底哪一个会先来?严查酒驾,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保护,保护司机、保护无辜的受害者,更是保护一个一个完好的家庭。”港航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杨海亮说道,醉与罪,在你一念间,希望每一位驾驶员朋友切勿心存侥幸,为了您和他人的家庭幸福,一定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通讯员:翟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