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男子酒驾被群众举报,武邑交警火速布控拦截查获!)
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近日,武邑交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闻警而动,快速行动,成功查获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5月19日凌晨12时49分许,武邑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一辆车牌号为冀TS***6的小型汽车驾驶人疑似酒后驾驶。接到举报后,武邑交警大队值班民辅警赶往举报路段,通过路线分析,民警一方面在嫌疑车必经路口蹲点守候,一方面加大周边路段的巡查。
随后嫌疑车冀TS***6出现,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车窗落下的一瞬间,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立即要求驾驶人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人宋某会拒不承认自己酒后驾车,执勤民辅警便通过调取该驾驶员行驶路线周边监控及驾驶人所在饭店吃饭的监控视频,逐一进行核实,驾驶员宋某会这才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2mg/100ml,驾驶人宋某会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经衡水市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样进行检测,驾驶员宋某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7.8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宋某会将面临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宋某会的醉驾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饮酒后,驾驶人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感觉和运动器官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此外,饮酒可使视力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不能发现和正确辨别、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变窄,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