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金融23条”),近期,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外汇局河北省分局结合河北省实际,研究出台实施意见,从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受困领域和薄弱环节、对接民生物资等重点领域、完善住房金融服务、推进跨境便利化政策落地、提升基础金融服务、维护市场主体权益等方面细化落实举措,扎实做好金融支持河北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动河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及债券融资规模
一是有力扩大信贷投放。通过MPA激励考核鼓励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盘活存量,优化信贷投向提升增量,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二是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持续引导地方法人银行用好降准释放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安排110亿元再贴现额度,开办河北省民营小微等再贴现“直通车”业务,为重点行业及领域票据融资开辟“绿色通道”。抓住河北省作为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的有利时机,鼓励金融机构向普惠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惠贷款。三是不断提升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向抗疫重点企业以及符合发债条件的重点产业链企业传导发行便利措施,做好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发行工作。设立债券承销发行服务“绿色通道”,努力实现河北省企业发债面扩、量增。
着力强化对受困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
一是加强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扶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企业抵御疫情影响。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等,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其还款计划。对灵活就业主体,可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二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金融支持。用足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因地制宜开展“贷动小生意 服务大民生”等专项行动,不断扩大首贷、信用贷规模。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完善内部考核机制,积极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传导释放LPR下降政策效果,推动普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精准对接民生物资、能源和供应链等领域金融需求
一是全力做好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结合地区实际,强化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产销和县域特色优势产业集群金融保障。二是加大对物流运输领域金融支持。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物流运输企业,引导金融机构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内部信贷审批和考核流程,提升贷款发放效率。对因疫情受困物流企业和司机,合理给予贷款展期、续贷,适当降低融资成本,保证正常经营流动性资金需求。 三是切实做好金融支持绿色环保、科技创新及产业链供应链工作。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为河北省绿色环保、科技创新重点领域提供优惠资金支持。加强与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配合,联合工信部门做好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对接服务,围绕河北省12大重点产业供应链核心企业持续加强银企对接。四是加大对有效投资领域的金融支持。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对重点投资项目的低成本资金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基础上,加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金融支持力度。
积极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
一是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地方政府立足实际完善房地产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督促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及时加强培训指导,确保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二是有效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指导金融机构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确保房地产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对优质房地产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稳妥开展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适度加大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支持。
扎实推进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便利政策落地
一是提高贸易外汇收支和跨境融资业务便利化。推进河北省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充分发挥“越诚信、越便利”的正向激励机制和示范效应。加强外债线上登记等政策宣传,提升银行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合规水平。借助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持续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二是扎实开展中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工作。强化政银企合作,探索完善汇率风险分担机制,持续推进“进千家门 解千家情”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活动。三是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加强与商务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跨境人民币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工作专班等方式常态化对接企业。鼓励银行丰富人民币投融资产品,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稳步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将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
不断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全方位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现金供应。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现金消毒工作方案,采取差异化防控措施保障用现安全卫生。二是加大非现金支付服务保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引导客户在线办理支付结算业务,适当提高快捷支付日限额和单笔限额。做好农村地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完善服务点疫情防控措施。三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支付清算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支付系统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安全有序运行,满足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资金汇划需求。四是保障防疫资金正常拨付和国库基础服务畅通。协调建立河北省财税库银协同机制,开通防疫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做到防疫资金“即来、即审、即付”,并强化与税务机关沟通协调,优化助企纾困退税业务办理流程,将国家政策“大红包”精准送达受益主体。
有效维护市场主体相关金融权益
一是扎实做好征信管理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地方征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对接涉企信用信息,提高融资效率。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合理调整因疫情受困人群和企业逾期记录。二是积极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健全问题受理反馈机制,规范和畅通咨询问询渠道,提升业务咨询服务能力,及时高效处置投诉事项。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线上渠道开展金融知识教育与政策普及,并提升合规经营水平,从源头上避免矛盾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