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胆太大!驾驶证被吊销了,你还开辆尾号限行的车出来?)
近日,在保定市涞水县,一名驾驶人“铤而走险”,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然驾车上路,结果被公安交警当场查处。
事发当天中午12时许,保定公安交警涞水大队交警在辖区福兴路路段进行巡逻时,发现一辆尾号限行的黑色小型轿车正在行驶,于是上前将其拦停。
当执勤交警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表示驾驶证忘带了,同时驾驶人又以各种理由多次拒绝提供身份信息——不仅身份证号码“不记得”,自己的姓名也答不出,并且推说车也不是自己的。该驾驶人“一问三不知”的态度引起了交警的怀疑。
执勤交警通过技术手段核查,发现该车驾驶人韩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经查询,该车驾驶人早已在2020年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随后执勤交警将驾驶人韩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车驾驶人韩某因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处以1100元罚款。
保定公安交警提醒
驾驶证被吊销的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企图逃避执法检查的心理,容易造成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乱象,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广大驾驶人务必认识到此类行为的危害,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莫要等到出事故才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