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山县公安局接沧州市局线索推送后迅速展开研判工作。经研判,民警将刘某某、张某、赵某某、陈某等人锁定为涉嫌帮信的犯罪嫌疑人。5月7日,专案组侦查员经过蹲守,成功将正在沧州银行咨询银行卡冻结业务的刘某某抓获;5月8日,侦查员将另一涉案嫌疑人尚某某抓获。
经进一步扩线深挖和细致摸排,民警发现尚某某的密切联系人赵某某、孙某某等人有犯罪嫌疑,遂对以上人员进行抓捕。经深度研判,抽丝剥茧,一个多人参与的以孙某某为首的在盐山当地大肆利用银行卡为诈骗网站“跑分”的重大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截至目前,盐山县公安局已抓获该帮信团伙犯罪嫌疑人8人,上网追逃3人,扣押作案车辆3辆、手机13部、作案笔记本电脑1台、银行卡100余张等大量涉案物品。
警方提醒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他人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本人银行卡、支付账户和电话卡、相关通联账户,经查实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有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两卡”——即手机卡、银行卡。其中,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大众常用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请合法使用银行卡、电话卡。已有向他人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本人或单位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或单位机构,要及时到相关营业网点进行注销账户,以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切记: 自身“两卡”莫出售,他人“两卡”莫购买。千万莫贪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从而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等人对利用银行卡大肆为诈骗网站“跑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深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