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冒着濛濛细雨,“八大员”走访小组来到所包联的抚宁镇高庄、魏庄、刘庄、上铺四村进行入户走访。
正值春种关键期,是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销售、购买的旺季。走访小组成员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重点向农民们宣传了如何预防购买假农资以及购买到假农资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一是尽量选择到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的销售点购买农资,不要在农村集贸市场零散摊位和走街串巷的商户处购买;二是尽量购买有正规包装的种子,不要购买散装种子,选购农药、化肥时尽量购买自己熟悉的品牌,不轻易选购不熟悉的品牌;三是购买种子时要查看有无说明书、品种简介或标签,说明书或品种简介的内容应包括适宜种子地域、特征特性、栽培措施等,种子的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出口审批文号;四是购买农药、化肥时要查看农药、化肥的标签和说明书,明确农药、化肥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功效等内容,必要时可以到“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相关农药品牌;五是购买农资后要向销售者索要发票或其他销售凭证,并保管好包装袋、说明书、标签等物品,一旦发现所购买的农资存在质量问题,及时向商家、农业部门、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反映。
粮食安全关系着国计民生,牵动着检察干警的心,结合“八大员”活动,走访小组了解民生、民情、民意,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作为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撒上放心药、施上放心肥。
来源:抚宁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