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中心城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5月13日下午,沧州市召开中心城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入户排查宣传培训会议。会议由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郭磊主持。
会议指出:按照《沧州市中心城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沧州市中心城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综合宣传和入户排查实施方案》要求,从2022年4月20日至7月31日,为全面排查、严控源头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四区一县牵头负责入户摸排在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基本情况。
会议强调: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高城市交通畅通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举措。二是细致排查,宣传同步。一要坚持排查全面,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车,对在用车辆和车主基本情况务必详细调查、认真登统;二要坚持实事求是,排查一定要见车见人,坚决杜绝谎报漏登;三要同步开展宣传教育,要将明白纸发放到位、解读到位,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政策宣讲到位。三是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入户排查实行“日清周报月小结”制度,每天排查工作结束后,将《中心城区电动三、四轮车信息采集表》收集齐全,汇总情况填写《中心城区电动三、四轮车信息采集统计表》。
会上,市公安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张琨解读了《沧州市中心城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综合宣传和入户排查实施方案》,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分别讲了意见。沧县、运河区、新华区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村庄业务骨干以及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全体成员参加了此次培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