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 | 区财政局:发挥政府采购作用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优化提升,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021年以来我区累计出台相关制度文件3件,旨在让更多的企业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并从政府采购中获利、成长,切实提升政府采购领域各当事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区财政局向全区各部门转发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
区财政局联合区工信局向全区各部门转发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区财政部门印发《桥东区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一是排查清理各类阻碍营商环境的壁垒门橄。清理取消要求供应商必须在桥东区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二是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清理取消通过划分供应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三是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加大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