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桃城区分局召开年报工作推进会)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各市场主体报送上一年度企业年报的时间,按时报送企业年报是各市场主体应履行的义务。
2021年度年报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为切实推进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5月10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城区分局召开年报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强调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年报宣传督导,积极引导全区市场主体及时认真报送年报。会议强调,业务科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各市场监管所所长要发挥一线指挥员和战斗员作用,靠前指挥,主动作为,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年报的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目标导向,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年报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照时间,排出进度。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加大宣传力度。深挖宣传潜力,借助融媒体平台、地方政府门户网站等加强宣传。进一步拓宽渠道,面对面答疑解惑。在企业复工复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疫情防控及创城等工作时机,为市场主体提供填报指导,做好答疑解惑,引导市场主体真实、及时履行年报义务,全方位推进年报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明确,桃城区分局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业务科室牵头抓、各市场所配合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强化督导,定期通报,实行一周两通报,持续传导压力。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作用,重点突出罚则开展宣传推进工作,让市场主体注重信用累积,明确“年报”是自身应履行的义务,确保实现应报尽报。桃城区分局将持续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将日常监管工作与宣传指导相结合,形成上下齐动员的互补互促局面,推进各行业、各辖区的市场主体的年报公示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强化信用监管手段,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构建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