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冀州区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某友商店在疫情防控期间且未取得烟草证的情况下,向在校未成年学生销售卷烟。冀州区烟草专卖局迅速行动,联合公安局、市场局等执法部门对该店依法开展检查,通过调取监控、查看交易记录、分别询问等形式固化证据,确认该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事实。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区烟草专卖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进行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5160元的行政处罚。
自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以来,该局坚持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不放松,2022年已连续侦办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案件3起,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广泛收集涉未成年人案件线索,从严从重打击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