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新闻保定讯 近日,接保定市莲池区督办室文件反映:该区南仓路裕丰二期21号楼4单元502室地下室采光,被私搭乱建遮挡。接督办后,保定市莲池区执法局二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
经查,发现裕丰二期底商一房主,于2009年将其商铺台阶私自改建,影响了举报人地下室采光。为及时解决这一问题,执法人员曾多次协调房主、物业公司、南关办裕丰二期社区负责同志,经反复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房主最终同意依法拆除。目前,此违法建设已被拆除,恢复了建筑原貌,市民反映的地下室采光陈年忧患得到了妥善解决。5月9日,市民送锦旗以示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