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无偿献血者: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中国红十字总会办公室、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统计报送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信息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70号)和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红十字会、河北省军区保障局《关于统计报送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信息的通知》(冀卫医函[2022]15号)文件总体工作安排部署,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申报标准,现将我市拟申报表彰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的名单进行公示。
请符合表彰奖励标准的无偿献血者核实个人信息,如发现遗漏或错误,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单位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5月7日至5月12日
联系电话:0316-2338237
(工作日8:30-17:00)
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拟申报名单(260人)
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拟申报名单(249人)
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拟申报名单(582人)
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拟申报名单(59人)
申报规则说明: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的规定: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四)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献血次数计算方法: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单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在2009-12-31及以前按4次折算、2010-01-01及以后按1次折算。
申报规则
1、本次表彰年度内至少献过一次血,才能参加本次表彰;表彰次数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2、除金奖外,历史上表彰过的人员,本次申报时,申报奖项必须大于上次申报奖项;
3、历史上表彰过金奖的人员在计算献血次数时,必须用献血总次数减去40*N(N为获得金奖的次数)方可按标准申报相应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