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南陈屯派出所全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出发,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困难事和烦心事。
5月1日,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路边的一辆飞鸽牌自行车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根据受害群众描述的自行车外观等线索展开调查。经缜密侦查,民警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当日,民警成功将违法行为人抓获,并扣押其盗窃的自行车。
目前,运河公安分局南陈屯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将追缴回来的自行车返还给失主。
沧州市南陈屯派出所全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出发,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困难事和烦心事。
5月1日,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路边的一辆飞鸽牌自行车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根据受害群众描述的自行车外观等线索展开调查。经缜密侦查,民警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当日,民警成功将违法行为人抓获,并扣押其盗窃的自行车。
目前,运河公安分局南陈屯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将追缴回来的自行车返还给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