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严防疫情输入风险,现在全市开展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工作,对积极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近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参照每日最新风险等级地区列表)和境外返回在入境地隔离期满来返黄骅市人员,本人或其亲属未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且未纳入排查管控的人员。
(二)在居家隔离期间,未严格执行管控措施,私自外出活动的人员。
(三)得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和配合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
(四)诊所、村(居)卫生室等未设发热门诊的小型医疗机构违规接诊发热病人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如发现上述情况,广大居民可如实将被举报人的姓名、详细住址、联系电话、违规问题等信息,向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附后)
三、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最终确诊为阳性病例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被举报人为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返回人员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被举报人为应居家隔离擅自外出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
四、举报线索处理情况说明
(一)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准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举报信息核实及兑现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经举报后查实纳入集中隔离的,隔离费用自理。对故意隐瞒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黄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