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对部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违规情况处理的通报
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按照省、市关于对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开展专项检查以及日常检查的要求,县医疗保障局对县内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专项检查与日常稽查,现将检查中发现各定点医药机构存在问题通报如下,望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医保服务行为,自觉维护基金安全。
肃宁县泽康药店、沧州灵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窝北药店、沧州杏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武垣路药店、黄骅市保元信誉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信誉药店、沧州灵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肃宁欣欣家园店、沧州广泽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众康药店、沧州中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尚村药店、沧州中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留善寺药店、沧州灵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梁村分店、沧州杏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尚村镇济民药店、沧州灵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关分店、沧州灵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融天店、沧州杏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肃宁县杏林药店、肃宁县众宁药品零售有限公司、沧州中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付佐药店、沧州广泽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健民药店、沧州杏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肃宁县宝民堂等药店不同程度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药品进销存不符、大额台账登记不规范、违规物品摆放等问题,依据协议相关条款,对以上17家定点药店作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的处理。
肃宁县人民医院外三科存在多收取一人住院费、诊查费、护理费的违规行为,已责令肃宁县人民医院作出立即整改、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责任人并追回违规医保资金的处理。
特此通报
肃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