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黑出租”为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威胁,为全力保障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献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将进一步加大非法运营“黑车”的打击力度,坚决防止外部疫情输入我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未取得道路运输、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经营许可的,一律严禁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禁止在非巡游出租车上乱挂出租、空车、线路站点字样等有关标识,否则一律按规定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非法载客造成疫情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交公安机关严格追究责任。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公众号、微信群、QQ群、朋友圈、抖音等招客、揽客从事非法营运。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非法营运行为团伙及其牵头者和组织者,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非法运营组织和扰乱市场营运秩序的团伙,对涉及刑事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将交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载客行为,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同时积极检举、揭发“黑车”经营人员,及时提供有关证言、票据材料、录音录像、照片等重要非法运营线索和有效证据,我单位将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严惩,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0317-4508168,手机:13831770353。
献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