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登记上牌】文安县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2022年5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牌照后,方可上道路行驶。5月1日,文安县同步启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
在登记上牌现场,刚刚上完号牌的张女士领到了文安县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冀RW00001”。她高兴地说:“为了领到号牌,我提前就来排队了,非常荣幸获得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电动自行车上牌对驾驶人和其他市民也是一种安全保障,可以减少不文明驾驶行为,让大家上路行驶更安全。”
刘先生领到了“非标”电动自行车的临时车牌,他说:“现在登记上牌又快又方便,我提前在网上自行进行了登记备案,有了号牌以后骑电动车就更安心了,自己也会守法驾车,文明出行。”
本次集中登记上牌对象为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为方便群众上牌,减少现场资料审核录入、排队等候时间,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可先行登录“河北交警微信公众号”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平台,将相关电动自行车信息、照片上传到系统,提交成功后将二维码截图到手机内,就近选择网点办理登记上牌。
此次登记上牌的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具有“国标”与“非标”之分。对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且符合新、旧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绿底白字的正式号牌。对在用的不符合新、旧国标规定,以及设计车速在25公里/小时至50公里/小时之间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核发白底黑字的临时号牌,并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实行免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