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抚宁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东杰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红、杨占起、赵晗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董立华、区人民法院院长张霜剑,以及区人民检察院、区监察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和农村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和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21人,实到1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省委书记倪岳峰带领省领导到西柏坡调研学习时讲话精神;听取审议区政府“八五”普法制定情况的报告、政法工委关于区政府“八五”普法制定情况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听取审议区政府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建环工委关于区政府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强调,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推动全民普法工作走深走实。要服务发展大局,找准切口,精准服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要创新方式方法,在丰富普法形式上多动脑筋、多下功夫,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强化部门联动,整合普法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共同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大格局,推动全区“八五”普法工作再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生态环境责任担当,从协调联动机制入手,认真查找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各项职责落实到位;要落实各项环保工作举措,重点要在补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短板弱项上持续加压奋进,以污染治理能力的提升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我区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