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廊坊市教育局召开廊坊市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办法新闻发布会。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作要求,全面深化高中招生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廊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廊坊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决定实施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简称“指标到校”)。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及河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双减”工作的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廊坊市教育局通过广泛调研,学习了解省内外“指标到校”落实情况,借鉴省内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结合廊坊市实际,起草了《廊坊市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办法(试行)》。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指标到校”是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明确要求执行的政策。本文件所说的“指标到校”是将廊坊市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解到廊坊市主城区的全部初中学校,使每个初中学校的优质生源都能获得更多进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的机会。通过在主城区乃至全市普通高中推行“指标到校”政策,切实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初中择校问题,引导城市均衡配置初中办学资源,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避免形成初中学校的大校额和大班额。各县(市、区)也会根据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指标到校”政策。
主城区实行“指标到校”的高中学校为廊坊一中、廊坊二中、廊坊七中、廊坊八中、管道局中学、新世纪中学、廊坊十二中共7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廊坊市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总数不低于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80%。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辖内各学校中考报名人数占主城区中考报名总数的比例,确定各学校分配生数量。市教育局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划定每所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农村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分数线适度下浮。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特色班等招生计划列入各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不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为保证“指标到校”高中招生政策平稳有序推进,结合廊坊市主城区高中招生工作实际,自今年至2024年,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一是实行调剂政策,各初中学校因学生中考成绩未达到分配生最低录取分数线而剩余的分配生名额,作为调剂生名额,在本区内统筹再次分配使用。经过分配和调剂,如仍未完成分配生计划,市教育局将剩余名额收回列入统招计划。3年过渡期满,调剂生政策终止。二是关于主城区分配生资格的认定,2022年报考的中考生须具有主城区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在该校就读;2023年、2024年报考的中考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在该校就读。
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志愿填报通过网上进行,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可同时填报分配生和统招生志愿,按批次先后择优录取。
“指标到校”是落实“双减”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廊坊市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和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廊坊市教育局以此次改革为契机,持续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焦国远 赵俐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