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实施。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安排部署,4月28日上午,张家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张家口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新闻发布会。
会上,党委副书记刘建中指出,近年来,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越来越广泛,目前全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2500万,我市大约120万辆,存量电动自行车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占比量很大,同时也衍生出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充电、使用过程中燃爆、以及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对环境造成影响等一系列安全问题,隐患十分突出。《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关系到全市群众的出行安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群众关切问题,认真谋划部署,不给群众增加负担,确保登记上牌有序、便民。
为确保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顺利开展,交警支队成立了工作专班,对全市各区县电动车保有量、今年已销售数量、5月1日后预估销售数量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摸排,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对业务系统、业务操作人员进行了全方位培训,满足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需求;同时,积极与邮政、保险公司、张家口银行、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开展合作,全面构建服务群众便捷网点体系,实现就近办,快捷办。
截至目前,已备案电动自行车代办登记服务网点391个,其中,在集中上牌期,流动网点将会在广场、商超、街道等地进行注册登记服务,后期还会根据业务需求,深入企业开展上门服务。5月1日首批开放办理业务的网点共60个,后续将陆续开放其他网点,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同时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安排部署,张家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驾乘机动车不使用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一盔一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张家口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伟作发言,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假牌套牌等突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乱变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集中清理各种违规侵占城市道路影响市民通行的设施和物品,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规范共享单车文明使用、有序停放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优化交通组织,规范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道路交通护栏等安全设施,统筹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推行单行线、限时停车等交通措施;同时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一校一园一个联合专班”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护学护校行动,完善校园交通组织设施,强化校园宣传教育。
同时强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起模范带头作用,驾、乘机动车出行要使用安全带,驾乘摩托车、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带动周围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将继续保持只争朝夕、时不我待、自觉加压的创城工作状态,集中精力,攻坚克难,确保以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