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8日,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郑英姿在衡水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全面推进林长制的主要目标是打造优美生态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态需求。截至2021年9月25日,衡水市、县两级已全部印发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截至11月18日,全市已全部完成林长制建设,明确各级林长14217名,提前完成省市确定的阶段目标任务。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
衡水市坚持高位推动,通过协同推进、层层落实、建立制度在全市快速、全面推进建立林长制。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责,全力推进林长制改革,联合市检察院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市级确定林长制协作单位20个、成员20名,联络员22名,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改革。衡水研究制定了林长会议、考核办法、巡林督查、信息公开、部门协同、工作协调6项配套制度,为林长制有效运行提供了可靠保障。截至2021年11月18日,全市应建(国土三调有林草湿数据)125个乡镇(社区)、4944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林长制建设,完成率100%,提前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阶段目标任务。全市共明确各级林长14217名,其中:市级林长14名,划分责任区域12个;县级林长187名,划分责任区域138个;乡级林长1184名,划分责任区域901个;村级林长12816名;国有林场林长2名,自然保护地林长14名。
衡水市委书记、市总林长吴晓华和衡水市长、市总林长董晓航带着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衡水副市长、市副总林长周峰现场指导森林防火工作
衡水副市长、市副总林长周峰主持召开全市林长制改革推进会
故城县召开林长制改革推进会
林长制的建立,形成了“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系,为推动全市林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林长制的建立促进森林城市创建顺利推进,全市17个村获得“省级森林乡村”称号,5个县市区获得“省级森林城市”称号。34项国家森林城市指标,除6项需要提升外,其他基本达到标准要求。衡水国土绿化任务超额完成,2021年衡水完成营造林31.1万亩,占省下达年任务(13.3万亩)的233.8%。今年一季度全市完成营造林10.66万亩,占省下达年任务(12.5万亩)的85.3%,实现首季开门红。此外,通过各级林长牵头,整合多部门资源,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同向发力的新格局。全市各级积极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共确定县乡村3级示范点135个,各地利用多个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长制改革重大意义、重点任务和进展成效,林长制改革氛围日益浓厚。
滨湖新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现场演练
滨湖新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现场演练
衡水市获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冀州区制度上墙
桃城区林长制改革示范点现场培训
下一步,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从制度层面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以推行“林长制”促进“林长治”;深入推动各级林长动员部署森林防火工作,亲自深入责任区域巡林督查,有效防范各类森林火灾;以选定的135个具有本地特色的示范点为突破口,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创建活动,推动全市林长制改革走深走实、全面见效;积极拓展林长制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高标准完成营造林12.5万亩,成功创建1-2个省级森林城市和12个省级森林乡村,力争通过国家森林城市验收;加强森林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警预防,重点抓好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防治工作,有效遏制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高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