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力度,促进审判质效提升,4月25日,沧州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穆天祥带队到运河区法院开展调研工作。市中院速裁团队负责人温丽梅,研究室副主任李骞、速裁团队法官助理贺洋陪同调研。运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振勇、分管院领导以及部分民事法官参加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穆天祥结合全市法院的小额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与大家充分交流。温丽梅对办案法官提出的小额诉讼程序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一一解答。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穆天祥表示大家提出的意见很有研究的必要,要充分认识小额诉讼制度是提高民事诉讼效率的创新举措,是全面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是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的必然需求。要准确理解、积极推进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认真学习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一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诉讼标的额达到标准的案件,尽量引导当事人选择小额诉讼程序。
李振勇表示,下一步,运河法院将在市中院的有力指导下,进一步推广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一是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是深化司法为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资源配置、缓解审判压力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小额诉讼程序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二是坚决落实。立案过程中注意甄别,确保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切实得以适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进行程序转批的,务必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做好当事人的释法工作,及时发现并积极解决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大督导。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要做到应适尽适,加强对当事人选择适用的宣传、引导,审管办要加强抽查问责,推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规范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