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新增本土1+116例!保定3地发布疫情防控通告)
博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实行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为进一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巩固我县来之不易抗疫成果,坚持群防群控、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增强群众自觉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积极性,现将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办法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的范围(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来博返博人员;(二)发现阳性感染者的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来博返博人员;(三)与阳性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的行动轨迹存在交集人员;(四)境外来博返博人员;(五)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人员;(六)其他应隔离管控但未落实管控的人员和隔离管控期间违反管控规定的人员。
二、举报方式及奖励措施
1、对上述线索,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向县防疫办或县卫健局举报。举报电话0312-5832026、5832003。群众也可通过其他途径向博野县各镇政府举报。
2.举报人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以及本人联系方式。
3、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200元奖励;被举报人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每人次1000元;举报人的信息或行动对博野县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与一次性奖励2000元。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检举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的;检举人从防疫工作人员处获取信息检举的;检举人采取盗窃、欺诈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取违规行为证据的。
5、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县卫健局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奖权利。举报人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本通告自2022年4月22日起开始施行,解释权由县防疫办所有。
博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涞源县关于外地来涞返涞人员
主动向社区(村)报备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近期,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爆发态势,已波及全国多个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现就外地来涞返涞人员主动向社区(村)报备事宜通告如下:
一、需报备的人员(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或所在地市级来涞返涞人员;
(二)发现阳性感染者(包括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或所在地市级来涞返涞人员;
(三)与阳性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的行动轨迹存在交集人员;
(四)境外来涞返涞人员;
(五)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人员;
(六)近期有旅游、出差旅居史人员;
(七)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人员。以上需报备人员原则上由本人报备,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法自行完成报备的人员由其监护人协助报备,来涞走亲访友人员由负责接待的居民协助报备。
二、报备受理机构
来涞返涞人员居住地所在的居(村)委会为社区(村)报备的受理机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居(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将具体受理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及时向居民发布,并保持24小时畅通、有人值守。来涞返涞人员居住在单位或宾馆的,单位或宾馆作为报备的受理机构,单位或宾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报备的事项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来源地、来涞返涞日期、来涞返涞后居住地、来返事由、手机号码及其他必要身份信息;
(二)个人健康码实时截图;
(三)个人行程码实时截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提供相关票据截图,自驾的提供车辆车牌号;
(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
(五)疫苗接种情况;
(六)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四、报备的时限要求
(一)欲来(返)先报。需报备人员确定来涞返涞行程后,出发前三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
(二)随行随报。来涞返涞途中,要畅通联系渠道,随时报备行程位置(包括入境人员口岸隔离有关情况)。
(三)即知即报。来涞返涞人员进入社区(村)后,得知自己属于疫情防控重点人员排查范围的,要立即向社区(村)报备。
五、报备的形式
为降低感染风险,原则上采取电话、微信、家人报备等无接触方式报备。可以在“河北健康码”程序“涉疫风险自报”模块随时进行报备。
六、报备需同步采取的防控措施
(一)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
(二)来涞返涞人员均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健康码绿码;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各交通卡口、车站等现场采样,同时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进入我县,抵涞后于24小时内在本地主动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及时报告检测结果;
(三)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
(四)需要集中隔离的,报备后由所在社区(村)联系防控办进行规范处置;
(五)需居家医学观察的,严格单人单户居家,严禁外出。
七、不主动报备的责任
对于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信息.拒绝落实疫情管控措施、拒绝接受医学观察、隔离医学观察期问不遵守防疫规定的人员,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
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定兴县疫情防控期间来定返定人员
主动向社区(村)报备的操作指引
一、需报备的人员。
(一)境外来定返定人员;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来定返定人员;
(三)发现阳性感染者(包括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来定返定人员;
(四)与阳性感染者的行动轨迹存在交集人员;
(五)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人员。
二、报备的主体。以上需报备人员原则上由本人报备,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法自行完成报备的人员由其监护人协助报备,来定走亲访友人员由负责接待的居民协助报备。
三、报备受理机构。
居民居住地所在的居(村)委会为社区(村)报备的受理机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居(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将具体受理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及时向居民发布,并保持24小时畅通、有人值守。
四、报备的事项: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手机号码及其他必要身份信息;
(二)个人健康码实时截图;
(三)个人行程码实时截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提供相关票据截图, 自驾的提供车辆车牌号;
(四)是否进行核酸检测及检测结果;
(五)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五、报备的时限要求:
(一)欲来(返)先报。需报备人员确定来保返保行程后,出发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
(二)随行随报。来保返保途中,要畅通联系渠道,随时报备行程位置(包括入境人员口岸隔离有关情况)。
(三)即知即报。来保返保人员进入社区(村)后,得知自已属于疫情防控重点人员排查范围的,要立即向社区(村)报备。
六、报备的形式。为降低感染风险,原则上采取电话、微信等无接触方式报备。
七、报备需同步采取的防控措施:
(一)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
(二)如需核酸检测证明,按要求做好检测;
(三)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
(四)需要集中隔离的,报备后由所在社区(村)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报告,并及时防疫处置组及隔离工作专班进行规范处置;
(五)需居家医学观察的,严格单人单户居家,严禁外出。乡镇(城区)要严格落实分包工作机制,确保居家观察措施落实到位;
(六)其他来定返定人员,要做好防护,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减少外出。
八、不主动报备的责任。
对应报未报,隐瞒、缓报、谎报有关信息,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甚至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九、报备后社区处置措施。各乡镇、城区,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向社区(村)报备的宣传、受理工作,接报后,要认真登记、快速处置。特别要熟知当地即时防控政策,准确向报备人提示,认真落实社区(村)排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重要情况,即刻上报,科学处置。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社区(村),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