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所有近14天枣强来返饶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及分包单位报备。对故意隐瞒行程、不主动报告或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隔离观察费用自理并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严肃追究个人法律责任。饶阳县各镇区、城区新冠疫情防控咨询举报电话:
东里满镇举报电话:6155671
尹村镇举报电话:7482083
开发区举报电话:7781000
五公镇举报电话:7461212
饶阳镇举报电话:6156860
留楚镇举报电话:7359600
官亭镇举报电话:7319800
同岳镇举报电话:7251016
县城区举报电话:7238838
饶阳县防疫办
2022年4月20日